防水卷材用于屋面、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定
一、总则
1、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屋面、地下防水工程采用YFLD12 0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量验收。验收项目包括:基层(找平层)、防水层(或隔气层)、保护层。
2、卷材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3、防水施工过程中.应对前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,合格后进行下道工程施工。
4、施工所用各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.并有质量文件。
5、屋面、地下防水工程施工,对本规定以外的事项,应技相应现行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。
6、屋面、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》要求。
二、找平层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
1、屋面找平层应均匀一致,符合设计要求。
2、屋西、檐口、檐沟、天沟等处的找平层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女儿墙、烟囱、通气孔、地下防水的阴阳角处,均应做成直角。
3、预制找平层应安装平稳、牢固,不能有松动现象;抹制找平层要抹平压光,不应有脱皮、起砂、空鼓、平裂现象。并达到设计强度。
4、地下防水基层应抹平压光。不应有脱皮、起沙、空鼓、开裂等现象,并达到设计强度。
三、卷材粘贴与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
1、卷材粘贴及接缠密封胶应使用《防水卷材屋面、地下工程操作规定》的股粘剂。
2、卷材不得小于《防水卷材屋面、地下工程操作规程规定》中的规定宽度。卷材接缝直视不允许有超边和打皱现象,接缝枯接应连赎且粘接率90%以上。无显露或隐蔽透水处。
3、地下防水接缝盖条直视连接,无翘边、无空鼓、无褶皱,盖条边缘无孔洞、无气泡,盖条宽度不小于100mm,采用配套专用水泥粘接剂时,需加大胶粘剂使用比例。
4、防水层卷材与找平层(基层)粘接牢固,不允许有大面积空鼓现象,屋面防水层粘接率达90%以上,地下防水及立墙面防水层粘接率达95%以上。
5、防水层应直视检查施工质量可靠,可疑处应做补强处理戒做闭水试验检查合格。
四、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
1、保护层必须在防水层验收合格后,方可进行施工。
2、保护层使用的水泥砂浆比例一致、厚度符合设计要求,保护层及接茬表面应平整、光滑沽净,不应有脱皮、起沙、大裂缝现象,保护层坡度罕缓均匀,保护层应该养护,达到强度要求。
3、檐口保护层平齐,倒角均匀一致,女儿墙、天窗壁、变形缝、焒囱根、穿墙管等部位的保护层坡度平缓均匀符合节点构造图。
4、地下防水的保护层防护墙外回填土应分层压实。
5、竣工后的防水工程不允许有揖坏现象。
对于聚酯胎上涂覆三元乙丙橡胶的FF类片材,拉断伸长率(纵/横)指标不得小于100%,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对于总厚度小于1.0mm的FS2类复合片材,拉伸强度(纵/横)指标常温(23℃)时不得小于50Ncm,高温(60℃)时不得小于30N/cm;拉断伸长率(纵/横)指标常温(23℃)时不得小于100%,低温(-23℃)时不得小于80%;其他性能应符合上图规定值要求。